2.2经产母猪
2.2.1对厌食或体质差的哺乳母猪,提早断奶。
2.2.2母猪产前、产后1周加保健药物,利于母仔健康,为断奶后母猪正常发情创造有利条件。
2.2.3对于助产或难产的母猪,采取相对措施,保其健康。
2.2.4产后对母猪肌注得米先或阿莫西林油剂等消炎药,使母猪能免除产后细菌感染。
2.2.5母猪分娩一周后,根据食欲及带仔情况.喂足料,并按哺乳母猪膘情给予加减料,太瘦多加料,太肥可减料,保持中等肥瘦度。临断奶适当减料,断奶当天不喂料,并将其留在运动场l天(猪场应设有断奶母猪运动场),然后将其移回配种舍,进行优饲及用公猪刺激逗情。
2.2.6断奶母猪强弱,肥瘦分群饲养,便于饲养管理。可为发情创造条件。
3母猪不发情处理方法
3.1后备母猪
3.1.1据同日龄的母猪已发情配种,剩下的将其换栏,先减料,后加料优饲并喂青绿多汁饲料,并加强运动,每天早晚各试情l次。
3.1.2让发情母猪爬跨未发情母猪。进行刺激促使其发情。
3.1.3经过这样处理后,仍未见动静.可用PG600肌注,一般3~5天会发情,但个别母猪可能发情不排卵,也要按正常程序配种,如21天再乏情,再进行第二次配种,一般可以受孕。
3.1.4对于已用上述措施处理后,后备母猪还未发情,可以考虑将此类后备母猪淘汰,作商品猪卖掉。减少经济损失。
3.2经产母猪
3.2.1同批断奶母猪,据个体差异,一般3~5天左右,都会陆续出现发情,如不发情的,将其换栏,再优饲,继续用公猪调情,并让发情母猪爬跨刺激。
3.2.2经产母猪断奶9天后,如没有繁殖障碍疾病的,用PG600进行肌注,3~5天后自然发情,发情后加注促排卵素3号(LRH-3),一般会配种受孕。
3.2.3经过上述方法后,有个别太瘦弱母猪(第2胎母猪),还未发情的,继续优饲一段时间(约一个月),再进行运动,公猪调情及喂青绿多汁饲料,亦会发情。
3.2.4如果再三处理后,经产母猪仍未发情,就要淘汰,不要再为其浪费时间及饲料了。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