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繁殖性能表现资料之合理性
欲留种用後代仔畜必须从大胎数大窝重中选留饲养之,因为它的遗传率有30~40%,占很大成份。因为一个猪群计算平均每头母猪年产仔猪头数和年产胎数之表示有五种方式,所以不能概全比较。加以研究性资料经常令人不可思议,比较大区性生产现场几千万头母猪资料,也许天差地远,也许因为试验头数有限,特殊环境,特加人力照顾及取得短期数据等得到数字,不可以偏概全,仅供参考,也许达到这数值为一般养猪场经营可达研究数值目标不及1%情形。例如研究资料显示,每头母猪年产胎数为2.4~2.5胎,年产仔猪头数(不包括死产仔猪头数)为22~30头。它可采取更早期断奶方式(7~14天或三周龄断奶方式),没有顾及後来副作用及影响。而在本公司可达每头母猪年产胎数2.2胎,年产仔猪头数19.6头是令人满意结果。
在饲养新母猪之发情率和配种後进入繁殖期在66%~75%是可接受数值,而在老母猪则应在90~95%,可发情率配种之,(它不包括更新老化淘汰头数,是指留养母猪)。它相当於受胎率,在以前是75%可被接受,但是目前在80~85%是较合理正常数值。在90%受胎率在研究资料表现,也许在长期经营下会有几次这特优表现。倘若低於70%受胎率则这猪群之饲养管理已发生问题。
仔猪育成率可分哺乳期和断奶後(保育期),其计算方式在各国各地养猪场均不相同,它和哺乳期天数也有关连性。有人计算每头母猪之分娩仔猪头数在12~16头,它可能包括死产黑仔数目,其死亡率可达15~25%,即育成率为75~85%,另外有人计算每头母猪分娩仔猪头数在8.5~9.5头,它可能死亡率为3.5~10%,它可能不包括死产和弱小仔猪。因此我们最终目的以每胎母猪可育成9头以上是很好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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