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医院有好几处霓虹灯设施,这些霓虹灯非常容易损坏,维修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一天,本市的一家广告公司经理找到了我,希望和我们制定一个一揽子的维修协议,我们按年度付出固定的维修款,而他们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保证霓虹灯全年正常运行,显然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建议。经理说他们公司拥有全市最好的技术,维修人员充足,服务理念新,最后他说:“我们一定会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
最好的服务?我觉得这句话太过于空洞,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可操作性。我说:“事没有止境,我想你们应该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就足够了。”
“我们不能提供满意的服务,”经理的话让我诧异:“我们只能提供最好的服务。”
我哭笑不得,做生意还有谁说自己不能提供满意的服务,但他的观点是:他们将尽自己的努力提供最好的服务,但并不能保证客户一定满意。
事后的事实也似乎证明了他的说法,在我们合作过程中,有时候由于天气的原因,有时因为人手不足,维修的及时性并不能得到保证,有时候甚至会耽误七八天,但一年后我们还是续签了合同,因为据我们了解,在我们市里,他们的确是做得最好的。
保证最好,但不保证满意,其实我们自己也是这样的,医院为患者提供服务,无论你怎样努力,并不能保证患者一定满意。生活中由于条件的限制,让我们满意的服务并不多,我们所能做到的,应该是感谢所有尽力为我们服务的人,同时为我们的服务对象,提供我们最好的服务,尽管他也许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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