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校长规定的,你给校长提抗议去!”碰了几次钉子之后这位老师学得聪明了,一个休息日早上她拎着食物、水瓶和一包书又去了大楼。在传达室站下一言不发,老头儿有些奇怪,问道:“大休息天还不在家歇着,来大楼干嘛?”这位老师告诉他,任务如何之多,时间如何之紧,自己为责任感所驱使不得不来。老头儿唇边掠过一丝笑意:“今天没电梯你也上去?”老师望了望他:“你要是不帮我,我也只能去爬十八层天堂哗!”没有一句牢骚,没有引起争执,老伯伯打开抽斗拿出钥匙把老师送到了十八层楼。按照规定公事公办是不开电梯的,但同情使他打开了电梯,这是要冒点小小风险的。他愿意为你冒这个风险,私人为你付出一点儿代价,这就不是“公事公办”而是“公事私办”了。怎样使他“愿意”,这便要使他同情你。要别人同情你,关键是要放下架子,端着架子,是无法引起同情的。有的同志不善于说话,自己虽然不想端架子,却给人“端架子”的感觉,说起来也挺冤的。哪些说法会给人这种感觉呢?下面试举数例作为禁忌: “你们负责人呢,我找他谈。”——看不起我们普通人。
“国外哪有这样的事儿?”——洋奴嘴脸!
“这儿效率太低!”——想贬低我们?
“等这么久,怎么还没解决?”——你就不能等?特殊?
“你们单位怎么回事儿?”——对我们单位看不顺眼?
这些说法会产生“居高临下”看不起人的感觉,最好不说。
据理力争的技巧
有时,你会发现对方在“公事公办”范围以内而不愿负责,那你就可以据理力争,必要时还应施加一点儿压力。因为你对他仅仅是职责之内合情合理的要求,这时就不必顾虑你的话会给他什么样的感觉。或许正需要一点“架子”的感觉也未可知。
笔者曾遇到那么一件事:为了出席台北市一次会议,笔者在上海某航空公司订购了沪——港一台联运往返机票。在上海登机时不但取到了沪一港之间航班的登机牌,而且同时确认了港一台航程座位且拿到了港一台登机牌。笔者考虑到回程时无法在港确认港一沪之间航班的座位,特地询问,得到的回答是只需在台确认即可。笔者参照在沪可以确认港台之间航班座位的先例,确信无疑。想不到返程时该航空公司接电话的先生回答说只能确认台港段而不能代为设法确认港沪航程座位,甚至也不能提供香港方面的电话号码让笔者自行电话联络,只允为打电报通知,而结果如何则不负责任。试想两家航空公司既已联运,岂有无法联络之理?不是这位先生新来乍到,业务不熟,就是不负责任,故意推脱。这时,笔者就对他说:“哦,先生我想请问您尊姓啊?”对方一言不发,话筒中传来急促的低语声。过了好一会儿,还是这位先生。他并没有告诉我姓甚名谁,却告诉我他们已找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即打电话给他们公司在香港机场的工作人员替我在香港机场确认港一沪航程机票的座位。事后到港一问,机位确实已确认了。这真是奇妙!为什么先前毫无办法而一问姓名就有了办法呢?这两者之间是偶然联系还是必然?是不是伯我知道了姓名,告他一个失职而赶快想办法开动脑筋或求教他人呢?我不得而知,只能推想。
这个例子其实并没有“争”,只是客气地问了一声尊姓大名而已。有时遇到有些不大讲理的人,还不得不“争”一番。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