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农业局社会责任等级评价中,我公司被评为A级(优秀),作为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安全质量是我们的主体责任、企业法人是饲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将动员全体员工,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和饲料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法律和道德水准,充分意识到质量安全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和生命线。为此,我们坚持做好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应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 2.生产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应取得产品批准文号 3.应具相应的保存设施设备、专职技术人员及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二、生产管理 1.应当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2.不得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直接添加兽药和其他禁用药品;允许添加的兽药,必须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 3.生产药物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激素类药品 4.应当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能出厂,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5.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附具符合规定的标签 6.不得生产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7.不得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三、其他 1.不得买卖、出租、出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 2.应主动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饲料监察机构等部门依法开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 本企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做一个对社会有责任的企业,自觉维护行业繁荣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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